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我要查询 : 未婚证明办理

办理条件

1、 户籍在本辖区;

2、 达到法定婚龄;

3、 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4、 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

5、 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 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

办理材料

当事人亲自申请: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根据个人情况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

1.除了当事人所需证件材料意外,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2.如果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监护人提出申请:

1.监护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申请:

1.近亲属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死亡证明

3.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死亡证明

3.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

申请人还应提供当事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上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包括医院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

1.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上的记载

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死亡证明包括公安、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证明

继承关系证明包括:涉及继承关系的判决书、公证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关系、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书可作为相关证明使用。

办理流程

1.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2.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书)

3.审查

4.出具证明

办理地点

阜阳未婚证明可以在各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